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力,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市委市政府《2021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有关部署要求,广元市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有效举措,着力构建立体化、多角度“督查+”体系,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是“督查+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四川省贯彻〈条例〉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有效避免“单打独斗”的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要求,深化与组织人事、目标绩效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定《条例》《实施办法》等9部机构编制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以及机构编制纪律执行、重点工作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等工作督查方案,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性。
二是“督查+传导”构筑监督平台。为深化机构编制政策的社会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中央、省、市的要求、方针、政策、计划及时传达到市级各部门、县区编委(编办)、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以及各级人事干部和社会公众,增强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理解,促进构筑立体化、多角度的机构编制监督体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政策的权威性。
三是“督查+整改”提升督查实效。为抓好督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召开情况反馈和政策业务培训会议,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共享机制和“回头看”机制,将台账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共享共用,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用性。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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