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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1-11-15 来源:本站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办事条件

(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准予核准的条件:符合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设立登记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事业单位用户管理申请变更登记(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登录)填写表格并上传提交证明材料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受理、审查、核准事业单位网上查询审查结果(是否通过,如未通过,根据回复消息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直至审查通过)事业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现场受理、审查、核准、制证事业单位领取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公告。

 


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下载格式文本填写)。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应当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或材料:

1、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参照设立登记)。

3、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任职免职文件为同一文件的可不提交)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5、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由本事业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章,并由举办单位签字盖章。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仍由现任(即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从下列事项中选择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文件的文号),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变更开办资金的,再加盖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写现居住地地址。

4、现任职务:填写在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中的现任行政职务。

5、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本人简历:与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一致。无曾用名、技术职称的请填写“无”。

6、照片: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

7、法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座机号码。

8、所在单位:填写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名称。

9、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相关证明文件(式样)

 

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

广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变更登记

广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截至___年___月___日(资产负债表日期),______(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_____万元。

 

附:××(事业单位名称)×年×月×日资产负债表

 

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说  明

 

1、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部分相关内容及文书、证明材料范本等,均可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网站查阅、下载。


变更登记示范文本



业务联系方式

 

电话:0839—3091168

地址:利州区人民路北段12号(市政府2楼2022室)

邮编:628017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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