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昭化区建立五大机制为基层减负赋能

昭化区建立五大机制为基层减负赋能

发布时间: 2022-05-25 来源:本站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昭化区委编办以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总牵引和主抓手,做深做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通过建立五大机制切实为乡镇减负赋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兴广战略和建设“四城新区”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派出(驻)机构双重管理机制。出台《广元市昭化区区级部门派出(驻)镇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派出(驻)机构接受派出部门和驻地镇党委的双重领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属地管理,健全完善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驻地镇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派出(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除向区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外,每季度应当向驻地镇和所服务的镇党委报告工作,每年底向驻地镇和所服务的镇党委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派出(驻)人员由派出部门和驻地镇(含所服务镇)共同考核,派出部门、驻地镇(含所服务镇)分别占考核权重的50%,对在镇实行派出(驻)体制的区级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时,镇的评价结果占考核权重的30%

建立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相关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执法协作。会同相关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联合执法。三是建立案件移送抄告机制。相关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镇后,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案件移送抄告制度。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移送的,相关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事前与镇进行充分协商、视情依法处理。四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及时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及工作分歧等问题,协商解决相关技术支持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此外,还建立了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司法衔接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编制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务手册》。

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乡镇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采取“3+1+N”模式,以人口数量、幅员面积、经济贡献为主要指标,以乡镇类型为次要指标,同时兼顾各镇发展定位、产业特色、交通条件、重大任务等因素科学核定乡镇各类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采取“一般编制+领导编制”管理模式,每两年对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开展评估,区委编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统筹乡镇机构编制资源,探索跨乡镇统筹调配领导职数,打破编制“一核定终身”现象,推进乡镇编制资源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做到中心工作保障用编、阶段性工作动态用编、个别超负荷单位限量增编,强化对驻地镇、中心镇、特色镇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大任务的乡镇编制资源保障力度。

建立赋予乡镇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出台《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承接流程,放权部门放权的同时要理顺放权事项的实施细则、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放权事项能“放到位”。乡镇承接放权的同时要编制承接方案,确保下放的权力能“接得住”。区司法局全程参与,并对权力下放形式要件进行前置审查,确保权力下放“有规范”。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明确动态调整机制,承接乡镇在承权运行满一年时向放权部门作专项报告,放权部门在放权决定满一年时对下放权力事项进行实效评估。对于下放“实效不高、社会评价低、机制运行不畅”的权力事项按程序收回,对于部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频率高、确需增加下放”的权力事项按程序下放。研制出台《昭化区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差异化赋予区政府驻地镇51项、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48项、一般镇47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建立乡镇职责准入机制。印发《昭化区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要求区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和工作任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工作责任转嫁给乡镇。清单之外确需交由各镇承担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和工作任务,须征求各镇意见后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确需调整清单的,必须由区级部门或各镇提出书面申请,由区委区政府按程序报批实施。区委编办指导各镇结合工作运行实际,个性化研制属地事项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对应的镇级承办机构,细化任务分工到人,确保属地事项责任清单运行顺畅。建立事项准入、依单考核、依单监管等配套机制,将属地责任事项履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巡视巡查的重要内容,保持属地责任事项相对稳定,不得自行增加、取消、调整各镇的属地事项。梳理形成镇级属地事项109条,其中各镇主体责任事项63项,配合事项46项,涉及党务公开、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基层具体事务。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并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蜀ICP备2021011610号-1 川公网备案号:51080002000218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