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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强化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6-14 来源:综合科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以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办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资料收集,并督促办内各科做好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的日常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开展理论知识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大力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等学习,使民族团结入脑入心。二是深入村社宣传。办机关党支部、驻村工作队深入联系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概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学习讲座、宣传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健全体制机制。一是设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委统战部挂牌,内设党外知识分子科、民族科、宗教科,承担民族宗教行政管理等职责;二是下设市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承担民族宗教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三是成立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机制。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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