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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3-04 来源:综合科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部门之间及市级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各县区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指导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区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职责。

8.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益中文域名管理、行政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重点工作

1.不断健全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保障,优化群团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置。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完善市本级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委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作用。

2.服务保障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四大经济”“四大工程”,科学配置职能职责、统筹推进机构设置、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围绕“枢纽经济”,加快制定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口岸物流中心等机构的“三定”规定。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机构设置,通过职责划分、完善领导体制、设立管理机构,保障“数字经济”工作开展;重点厘清市级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提升我市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助力“川内最优营商环境”创建;围绕“健康守护”工程,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管理,围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指导县区及时跟进相关机构编制保障;结合城镇化进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等实际,指导县区做好公办中小学及村小教学点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确保满足“教育提质”发展需要;全面做好民营经济、生态经济、人口聚集、环境优化等领域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

3.持续抓好“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持续开展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动态评估,推动部门内部职责业务的有机融合,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转机制。制定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剑门关景区管委会、市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对本轮机构改革未制定“三定”规定、部门主要职责有较大调整的“三定”规定予以修订。

4.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中谋划,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分类推进有关重要领域体制机制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深入研究机构设置职责运行、人员编制规模、领导职数等问题,在机构编制效益发挥、体制机制改革、职能职责运行优化、保障服务全市中心大局等方面形成一批高质量、可推广的研究报告和工作方案。扎实开展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成果评比。

5.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围绕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指导县区重新制定乡镇编制分配标准,全面推动编制资源向中心镇聚集,加快建立与片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体系。深化基层管理体制创新,持续巩固乡镇机构管理“扁平化”试点成果,支持县区持续探索乡镇机构力量“平台化”、管理“扁平化”、人员“多岗化”运行模式。进一步理顺县区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管理体制,规范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派驻机构设置,指导各县区完善“五权”下放的具体举措。持续完善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乡镇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适时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切实把成功做法经验化、典型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

6.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对行政执法队伍锁定的事业编制严格管理,持续深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涉网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加强网络执法机构建设。市级层面,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跟踪调研,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区同城执法领域运行机制,厘清市区同城执法职责划分。县区层面,进一步推动县区综合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力,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构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乡镇(街道)层面,做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持续健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7.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指导各县区有序承接赋予乡镇(街道)行使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按照省上部署推进向县区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赋权。根据省级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并指导相关部门依据行政权力事项制定责任清单,确保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8.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省上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整合重复设置、职责交叉、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持续加大对“小、弱、散”事业单位撤并力度,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实现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和功能再造。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积极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凡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服务,今后不再通过举办事业单位或增加事业编制方式提供。做好农业科研院所改革、融媒体改革、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加大对人才引进所需事业编制的统筹保障力度,支持苍溪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

9.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和信息化建设。严格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时完成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好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试行事业单位简易注销登记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以“信用”为核心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落实联合惩戒。持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建设。

10.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调整规范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优化完善管理考核指标,持续跟踪了解开发区(园区)管理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县区完成县级以下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规范、编制配备合理、职能职责清晰、体制机制顺畅。

11.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国防动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体制改革;扎实做好职业教育改革,有序推动市、县区职业教育布局调整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围绕市区同城运行体制机制调整,做好市属3所基础教育学校成建制划转,协同推进市属2所民办义务教育编制核销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强市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跟踪评估;进一步规范设置大熊猫国家公园广元片区管理机构及唐家河管理总站等基层保护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优化普安镇 宝轮镇体制机制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12.强化编制总量管理。牢固树立节约优先意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资源,坚持在机构编制限额内既做加法又做减法,做到增减平衡。按照事业发展需要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围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改善和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提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13.健全编制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持续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推动编制资源跨部门、按要求跨层级动态调整。扎实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跨县区、跨层级动态调整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益。

14.深化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在部分市级部门率先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合理设置、调整优化符合本地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流程和方法步骤,推进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使用效益评估。持续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统筹使用和优化配置、动态调整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15.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强化编制使用计划、核编登记等措施,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持续巩固上下编“不见面”办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成效;不断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台账完善及应用,增强实名制数据运用实效。

16.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好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梳理评估现有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广元机构编制制度体系。

27.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条条干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市本级议事协调机构规范成果,适时开展《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八条措施》学习宣传贯彻专项督查,全面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由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支付工资报酬的编外聘用人员使用,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常态化做好“12310”的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强化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和违纪违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预算,无纳入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491.0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3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变化。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入预算491.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3万元,占1.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5.74万元,占98.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49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9万元,占81.80%;项目支出89.38万元,占18.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1.0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3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变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5.7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5.7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64万元,占83.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33.33万元,占6.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04.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0.7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类型为轿车。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38万元,上升6.62%。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变化产生经费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为领导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工作补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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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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