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1-12 来源:本站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充分发挥事业编制招才、引才和留住人才的蓄水池功能,助力全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市委编委出台了《广元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切实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明确专编总量。在市级事业编制总量内建立“200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专门用于市属已无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并建立追加机制,周转池编制使用完毕后,及时追加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总量,确保编制周转池活力。

二是规范申报程序。明确事业单位确需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用人单位的申报计划;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人才工作岗位。通过规范程序,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三是严控使用数额。各事业单位申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数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现有事业编制的5%以内,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人才实际到位情况下达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超额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确保市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四是强化日常管理。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动态调整、循环使用”。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人员因调动、辞职、自然减员等情况离岗或不在职,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下编手续,机构编制部门收回原下达的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用人单位原有事业编制出现空缺首先用于消化引进人才,原核定的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收回。收回的编制统一计入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总量循环使用,有效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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