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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7-20 来源:综合科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第一章 总 则

笫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笫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

笫三条 凡属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范围。

笫四条 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市委编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科长兼任。

第二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笫五条 绩效目标是指使用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根据相应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绩效目标在申报预算时设定。

笫六条 各(单位)凡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均应填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工作任务或计划制订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预算资金测算的重要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经办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综合

笫七条 预算项目及绩效目标申报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计划实施时间、项目基本情况、立项依据、可行性论证、预算绩效总体目标描述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支出内容及明细预算、测算依据及说明等;

(三)绩效指标情况。主要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产出)、预期的效益和效果、相关者满意度等。

笫八条 设立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当符合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要求和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方向、范围及效果密切相关;

(二)合理可行。制订绩效目标应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与年度工作任务或计划相对应,与预算金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具备可行性;

(三)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进行细化,并设立分级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其中产出指标可细分为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效益指标可细分为社会、经济等方面,满意度指标可细分为公众、服务对象、其他相关者等方面。指标应以定量为主,难以量化的,可采用分组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和评判性。

笫九条 综合应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应提出修改建议。

笫十条 综合负责汇总全办预算申报及绩效目标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经办室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上报。

第三章 绩效过程管理

笫十一条 绩效跟踪管理包括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和绩效目标跟踪监控。

笫十二条 项目支出预算下达后,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根据下达情况制定年度预算执行计划。

笫十三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施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经费的详细测算,经办室务会议审定后,作为申报用款计划的依据。

笫十四条 项目经费支出实行用款计划管理,各(单位)每月底前应向综合报送下月用款计划。

笫十五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支出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笫十六条 综合具体实施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效益的提高。

笫十七条 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和经费安排的,由项目执行(单位)提出调整建议,经办室务会议审定后报财政部门。

第四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笫十八条 绩效评价是指根据事先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笫十九条 项目执行完成后应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的组织方式以自评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的项目、时间根据财政部门统一安排确定。

笫二十条 绩效评价应组成评价小组,一般由项目执行(单位)和综合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对全办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也可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

笫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应形成书面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概况、预算安排情况、实际支出情况等;

(二)评价人员信息。包括评价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单位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简述。对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及评价过程进行简要的叙述;

(四)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程度。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的基本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调整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问题及原因分析。实际结果与绩效目标的—致性、差异性及原因分析;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评价结论及改进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水平的措施及建议;

(七)附表及附件。包括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执行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收支明细表、相关文字及图片材料等。

笫二十二条 评价报告经评价小组组长、评价人员签字后,由综合统一提交办主要领导审定,并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上报。

第五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笫二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报告的意见组织整改,并向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笫二十四条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申报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经费安排重点向绩效明显的项目倾斜;对绩效评价不理想的项目,适当压缩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要大幅度压缩资金规模,直至取消该项目。

笫二十五条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附 则

笫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综合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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