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四向发力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发布时间: 2023-04-11 来源:本站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贯彻省委、市委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青川县从“聚焦权责明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队伍保障、加强督促考核”四个方向发力,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聚焦权责明晰,强化主体责任。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制发《青川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执法权力事项83项,在乡镇原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梳理明确乡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152。同步完善乡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公开职权范围、责任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强化乡镇执法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县乡协作。制发《关于建立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的通知》厘清职责权限,理顺层级关系,细化明确县乡定期联合执法、定期会商通报、执法力量协调、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县乡间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案件移送,解决管理与执法越位、缺位等问题。制发《青川县县级部门派出(驻)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服务保障乡镇工作内容纳入实行派驻体制的县级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县级部门派出(驻)机构间的协调配合。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组织开展培训提能,由县级相关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对乡镇开展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制作使用、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县乡联系指导机制,赋权县级部门每月定点联系指导乡镇2次以上,乡镇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到县级部门挂职锻炼1月以上。推动乡镇全员参与执法,组织乡镇行政、事业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年累计组织参考282人次,取得执法资格139人。将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等派出(驻)机构工作人员纳入乡镇执法工作体系,充实乡镇执法队伍。

四是加强督促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职能运行专项监管方案,从职责落实、协作配合、制度制定等方面建立工作指标,在理顺职责边界、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管考核上加强结果运用。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纳入乡镇年度职能履行监管考核内容,形成监管闭环。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细则,将执法人员配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作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管理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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