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聚焦“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成果运用”等环节,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聚焦“事前预防”,推进源头治理。严格贯彻落实“编制就是法制”精神,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学培训课程和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规意识和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等关键环节,建立《旺苍县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制度》,对部门(单位)提报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进行调研评估,分析论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确保有关要素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有关法规、标准,从源头上规避违规审批机构编制事项风险。
聚焦“事中监督”,规范日常管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对黄洋镇、木门镇、白水镇等乡镇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和治理服务能力等情况开展深入督查调研,督促有关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工作成效。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决策执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部门(单位)及时动态调整退休、调动、解聘等人员变动信息。
聚焦“事后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围绕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机制调整等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检查、一支队伍管执法等专项检查。及时开展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查找解决部门(单位)在履行职责、人岗相适等方面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选派2名业务人员参与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形成机构编制与巡察工作合力。
聚焦“成果运用”,提升综合效能。对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找出“病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实际、运行不畅的机构及时挖潜增效、优化调整。强化机构编制决策导向作用,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相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单位)职能定位更清晰、权责关系更协同、制度机制更完善、保障服务更高效。同时收集意见建议,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方,确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取得更好的实效,为顺利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打好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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