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优势,推动双拥工作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人员编制更加充实,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双拥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成立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下设专门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党对双拥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健全组织架构。市、县区统一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确保党中央部署在地方有专门机构承接落实。三是延伸服务触角。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村(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延伸服务触角,打通“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优化协同,确保履行职责高效。一是推动权责法定化。科学制定“三定”规定,明确了“双拥共建、退役军人服务、军休服务管理”等12项职责;动态调整行政处罚等5大类8项行政权力事项;明确“兵役登记”实行乡镇属地责任,及时依法制定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各级责任落实。二是厘清职责关系。结合“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进一步厘清组织、人社、退役军人等部门在安置方案拟定、岗位确定、计划下达、手续办理等方面的职责,确保协同高效。三是强化工作力量保障。近年来,先后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增核行政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现有编制总量在全省靠前,为巩固双拥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和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奠定坚实基础。
三、用活编制资源,实现安置质效双优。一是打好安置提前量,实行用编计划预留。根据近三年退役军人实际安置情况,科学测算年度用编需求,在严控财政人员总量增长的前提下,对退役军人安置实行专门预留。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突出“编专”相适。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协作,提前掌握安置对象个人情况,会同相关等部门研判有空编可接收单位,供退役军人和接收单位双向选择,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三是用活有限资源,打通用编绿色通道。近年来,市本级接收退役军人(含随军家属)数量较大,省上累计下达接收安置编制不足十名,其余安置人员统筹使用市本级编制。建立退役军人用编办理“绿色通道”,市本级基本实现了“报到即入编”,安置工作质量和安置对象幸福感实现“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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