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委编办着力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水平、巩固法治成果三个方面,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纳入部门(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统筹安排办机关班子成员深入县委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班宣讲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纪律规定等,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政策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开设网上阅览室,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学“法规导学”“他山之石”等栏目,努力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入脑入心。
提升法治水平。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等,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健全落实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体系。坚持机构编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机制,突出政策论证、职责匹配、编制配备的审核把控。压实各部门(乡镇)主体责任,严格按权限和程序提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意见12条。编制《旺苍县委编办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分台账》,建立“股室+岗位”法治思维导图并公开上墙,实现“法、岗、人、事、责”紧密结合,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巩固法治成果。全面梳理近年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针对不按“三定”规定挂牌、擅自调整职能职责等机构编制违法违规典型性问题,形成《机构编制常见问题清单》,为部门和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供参考,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协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适时开展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去年以来,发送书面整改通知80余份,问题整改率达100%,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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