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委编办严格执行各级关于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的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省委编委为广元市分配森林草原防火行政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完善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确保森林防灭火专项编制到位,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战斗力。
一是主动思考,提前谋划。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为广元市分配森林草原防火行政编制的通知》(川编发〔2020〕92号)规定,经2021年1月22日市委编委第9次全体会议审定,核减市、县区公安政法专项编制10名,核增地方行政编制,专门用于加强防火机构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确保森林防灭火专项编制到位。
二是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市委编办全面认真梳理掌握有关部门和县区的编制需求,进一步摸清市、县(区)应急、林业部门的编制核定和实有人员情况、工作职能及运行情况,结合2020年12月30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紧扣市森防指及其办公室已调整至市应急管理局的的具体情况,将此次省委编委给市本级增核的2名行政编制按要求全部下达给市应急局,同时给青川县核增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2名,其余县区核增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各1名。
三是严格要求,专编专用。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分配森林草原防火行政编制和调整公安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广编发〔2021〕16号),文件明确此次核增的行政编制只能用于加强防火机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在本行政区划内跨层级调剂使用,确保按要求保障专编专用。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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