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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个坚决”全面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

发布时间: 2021-10-08 来源:本站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一是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从严落实“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市、县区编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重大事项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进一步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统一安排,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统筹谋划推进,平稳有序做好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经营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规范加强市级、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坚定对标中央设置机构,重点强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开放合作、农业农村、审计财经等重点领域的统筹领导,市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三是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各级编委会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职责。2019年以来,审议机构编制事项296个;其中,涉及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按程序向省委编委请示报告16次、向省委编办请示报告11次、向市委请示报告17次。市委编委和7个县区委编委分别按要求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送机构编制工作年度报告,市委和7个县区为分别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报送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2号 邮政编码:628000 电话:0839-33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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