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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用好履职事项清单提升乡镇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 2025-10-22 来源:昭化区委编办 点击: 分享: 【字体: 打印

昭化区坚持问题导向,以履职事项清单为抓手,系统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合培训、健全体制机制,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对照履职事项清单乡镇法定事项与赋权清单,系统梳理仍保留在乡镇的执法事项,以工作提示形式印发至各乡镇针对已明确上收的事项,要求乡镇及时整理移交执法资料、完善移交手续,确保相关执法事项“有人接、不断档”。配合乡镇根据执法案件办理频率联合执法需求和保留的执法事项重新整合执法队伍,确保区域中心镇专职执法人员不少于4人、一般镇不少于3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职负责将派驻机构人员下沉乡镇,增强乡镇在派驻人员考核调动和提拔使用中的话语权促使派驻机构人员深度参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务,强化乡镇执法队伍力量积极协调财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执法记录仪、执法背心等乡镇执法装备补充,切实提升执法硬件水平。

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联合培训。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较好的元坝镇确定为示范镇和现场培训点,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基本履职事项、配合事项和上收事项三类清单,重点厘清区、两级执法边界,明确“干什么、怎么配合”示范镇通过展示执法办公场所、执法资料和执法影像记录等,传授执法经验解答执法疑惑、示范处置执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提高执法培训的实操性、可行性;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提前梳理执法频率高、流程复杂执法事项,编制执法流程图、印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手册》150余册供乡镇参考执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优化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积极动员乡镇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近三年全区考取执法资格证262人

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职责争议协调机制,针对部门之间、区之间存在的职责分工争议,优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未果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依照“三定”规定、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进行裁定,按程序报批后予以明确从而完善职责争议协调机制,先后对“殡葬服务”、“消防安全”等领域开展裁定,确保各类执法事项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充分发挥村(社)干部、网格员、护林员等一线力量前哨作用,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乡镇执法队伍坚持“执法端口前移”,及时深入基层,及早处置违法事项。对苗头性、轻微性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需区级执法力量介入的复杂问题,上报至乡镇指挥中心,在信息平台上发布“吹哨”请求信息平台及时派单至相关区级执法队伍,实现“哨响人到”,有效避免乡镇与区级执法力量的重复投入。对于涉及非法占地、违规搭建等复杂案件,通过平台协调,实现住建、农业、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刘万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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